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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统计主要指标简介

 一、分析能源消费的主要指标

1、能源消费总量:指报告期内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三部分。计算公式为:

能源消费总量=终端消费+加工转换损失-回收+输配损失

(1)终端能源消费量:指报告期内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计算公式为:

终端消费=各能源品种消费量合计-加工转换投入

(2)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指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的各种损失量,等于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与产出各种能源产品之和的差额。计算公式为:

加工转换损失=加工转换投入-加工转换产出

(3)能源损失量:指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量,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

以上公式中各指标的计量单位均为吨标准煤。

2、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净值。是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进行汇总,并扣除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的汇总量和回收利用的能源折标准煤的汇总量。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能源合计-加工转换产出能源合计-回收利用能源合计

3、万元GDP能耗:是反应能源利用效率的指标,也称能源消费强度,即每产生一万元的国内生产总值消耗的能源数量。计算公式为:

万元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某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某地区GDP总量(万元)

4、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是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比,用以衡量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耗的依赖程度。计算公式为: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能源消费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

二、能源统计常用指标、概念

1、标准煤:计算能源总量的一种模拟的综合计算单位。在能源统计中,因煤、油、气等各种燃料质量不同,所含热值不同,为便于对各种能源进行计算、对比和分析,必须统一折合成标准燃料。我国用能以煤为主,采用标准煤为计算基准,即将各种能源按其发热量折算为标准煤。

我国规定每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为7000千卡,即:

1千克标准煤=7000千卡热值。

2、折标准煤系数:又称折标系数,根据能源的热值确定。热值不同的能源,折标准煤系数也不同。计算公式为:

折标准煤系数=某种能源实际热值(千卡/千克)/7000(千卡/千克标准煤)

例如:购进原煤的实际平均热值为5000千卡/千克,那么原煤的折标系数应为:

原煤折标系数=5000(千卡/千克)/7000(千卡/千克标准煤)=0.7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报表时,有实测热值的企业,采用折标系数按照实测平均热值计算填报,没有实测热值的企业,采用折标系数按照参考折标系数填报。

3、标准煤的折算

折标准煤量=实物量×折标系数。

例如:原煤的参考折标系数为0.7143吨标准煤/吨,100吨原煤折成标准煤之后的量应为:

100吨×0.7143吨标准煤/吨=71.43吨标准煤。

4、能源加工转换

(1)能源加工、转换:指为了特定的用途,将一种能源(一般为一次能源,如原煤),经过一定的工艺,加工或转换成另外一种能源(二次能源,如电力)。

能源加工:能源物理形态的变化,加工前后能源均未发生质的变化。如用筛选、水洗的方式将原煤经过洗选成为洗煤。

能源转换:能源形态以及物质化学形态的变化,转换前后物质具有不同的化学结构和化学性质。如将煤炭转换为电力和热力、将热能转化为机械能等。

(2)加工转换投入:又称中间消费,指为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所投入到加工、转换设备中的各种能源的数量;

(3)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指能源经过加工转换后产出的二次能源产品的数量。比如火力发电产出的电力。

(4)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指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中产出量与投入量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加工、转换产出量/加工、转换投入量×100

计算时,必须将投入量和产出量折算成标准煤。

三、计算节能量的三个指标

全部节能量=Σ(本期某行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本期某行业增加值比重﹣上年同期某行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上年同期某行业增加值比重)×本期增加值合计

结构节能=Σ(本期某行业增加值比重﹣上年同期该行业增加值比重)×上年同期该行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本期全部增加值

技术节能=全部节能量﹣结构节能量